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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廢舊電池管理規則》于2022年8月22日正式公報發布并生效,對鉛酸,鋰離子,鎳鎘,鋅基電池,以及便攜式設備電池,汽車電池,工業電池,和電動汽車電池等制定了不同的目標。
前情回顧
證書模板:
生產者應對其投放市場的電池承擔生產者延伸責任(EPR), 以確保履行回收或翻新的義務,收集的廢舊電池應送去回收或翻新,不得送去填埋或焚燒。
參與電池制造的個人或實體應在線上門戶網站注冊,并獲取注冊證書,證書有效期為6個月,在證書到期前的60天,生產者應提出續期申請。生產者應在每年6月30日前,通過線上門戶網站向中央污染管制局提供上一財政年度生產的電池信息,包含電池數量,重量,電池材料干重等。
標識要求
電池的重金屬含量限制
(i) 汞含量高達0.0005%(5ppm)的電池在2025年后不得在市場投放,但不適用于汞含量<2%的紐扣式鋅氧化銀電池和汞含量<2%的紐扣鋅空氣電池。
(ii) 鎘含量高達0.002%(2000 ppm)的電池在2025年后不得在市場投放,但不適用于應用在以下領域的便攜式電池:
A. 應急和報警系統,包括應急照明
B. 醫療設備
標簽要求
?。╥)生產商應確保所有電池的標簽符合印度標準局BIS的要求。
?。╥i)所有標簽和符號應以清晰可見持久的方式打印。
?。╥ii)帶有分開收集符號(十字劃叉的帶輪垃圾桶符號)的電池才能投放市場,該符號應至少覆蓋電池最大側面積的3%,最大尺寸為5cmx5cm。對于圓柱形電芯,該符號應至少覆蓋電池或電池組表面積的1.5%,最大尺寸為5cmx5cm。
?。╥v)當電池或電池組的尺寸使得該符號的尺寸小于0.5cmx0.5cm,該符號不需要印在電池本身,而應打印在包裝上,尺寸不得小于1cmx1cm。
?。╲)若電池或紐扣電芯內含鉛,鎘,汞,應在十字劃叉的帶輪垃圾桶符號下分別標識“Pb”,“Cd”和“Hg”,并應覆蓋至少四分之一的垃圾桶符號的區域。